楊成德
- 楊成德 男 1917年出生 臺灣 新竹縣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楊成德(1917-),男,臺灣新竹縣人,公學校高等科畢業,被捕時32歲,臺灣省公路局臺北東站司機領班及臺北市司機工會理事。
1949年8月8日,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臺北市司機工會支部以匿名方式投各地郵箱散發《光明報》,鍾金鳳(嗣於鹿窟事件被捕,臺北市司機工會會計)親筆書寫信封上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光明報》遭情治單位偵悉後,支部委員張金爵(又名張彩霞)恐鍾金鳳之筆跡暴露,當局勢必根據筆跡偵查該支部,張金爵遂未經上級許可,私避彰化老家,以致留守的陳通和無法主持殘局,始分散支部人員以保存組織力量,陳通和(時任支部書記)囑咐包含陳焰樹等委員至鹿窟基地藏匿。
撰寫人:「國家人權記憶庫人物資料增補第一期計畫」委託研究案 / 張承暘
1949年10月15日,楊成德因與臺北市司機工會支部委員陳焰樹認識而被牽連,被國防部保密局逮捕羈押,1951年3月12日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據1951年4月13日保安司令部裁決書,楊成德因曾任臺北市司機工會理事被捕,但據其供述,與陳焰樹並非臺北市司機工會同期同事,並無接受陳焰樹之叛亂宣傳,亦無其他犯罪事證,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楊成德不付軍法審判。 1951年5月31日,楊成德交保獲釋。
1952年省工委會鹿窟武裝基地被破獲,1952年2月22日原臺北市司機工會支部委員陳通和於彰化山區被捕。 陳通和供出陳焰樹、駱雲騰、張金爵(已獲案)等人,嗣保密局偵防組逮捕陳焰樹之胞兄陳榮成。經保密局偵防組審訊陳榮成,獲悉陳焰樹之下落,並由陳榮成說服陳焰樹於1952年4月28日自首。 陳焰樹供稱:1947年8、9月間參加共產黨,1948年春受廖瑞發(省工委會臺北市工委會書記)之命建立臺北市司機工會支部,任支部書記,曾吸收葉耀南、陳文華、林鴻猷等人,未提及楊成德有參與組織情事,顯見楊成德係無故遭受牽連。
楊成德以其遭受羈押,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冤獄賠償。1999年9月8日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4庭作出88年度賠字第1號決定,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冤獄賠償法》准予賠償。 至於賠償範圍,楊成德被羈押起始日期因檔案銷毀而無資料可稽,楊成德胞兄楊成海、同事蘇玉鑑之證詞皆稱楊成德於1949年10月間被捕,士林地方法院故參照《民法》第124條第2項,推定楊成德於1949年10月15日被捕。 賠償範圍以1949年10月15日至1951年5月31日,共計594日。
-
-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司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澄字第1351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594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