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西盛訪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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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廖春陽
受訪時間:2024年
廖春陽,1948 年生於石碇九層坪,永定國小畢業後,陸續於南港鐵工廠、菁桐礦坑工作,後受同為政治受難者的岳父廖得陳之邀,前往新莊丹鳳與其共同經營小吃店,小吃店後來搬遷至樹林區三俊街。約廖春陽四十歲時,小吃店店址因道路拓寬、地上建物拆除重建,小吃店便停止營業,廖春陽轉至小吃店附近的鐵工廠工作,直至66 歲退休為止。家中經濟因父親被槍決而大受打擊,不過讀書與當兵時則未受父親一事影響。
廖春陽的父親廖西盛1952 年12 月29 日前往十八重溪礦坑工作時被捕,根據判決書記載,廖西盛被認定經陳春慶介紹,於1951 年加入「鹿窟基地人民武裝保衛隊」,吸收弟弟廖情加入組織,並在同年12 月介紹陳談、陳肆皇給陳春慶。1954 年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依《懲治叛亂條例》,以「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為由,終審判處其死刑、褫奪公權終身,1955 年5 月27 日上午8 時25 分於新店安坑刑場執行槍決。
廖春陽的叔叔廖情1953 年1 月1 日於軍中休假返家時被捕,1954 年終審判決有期徒刑12 年,褫奪公權10 年。判刑確定初期於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服刑,1957 年5 月14 日送綠島新生訓導處,1965 年3 月21 日出獄,返家後與廖春陽一家仍有往來,惟鮮少提及偵訊、綠島牢獄生活等案件狀況。
廖春陽的岳父廖得陳亦因鹿窟事件在1952 年12 月29 日被捕,1955 年5 月5 日核定判刑12 年,褫奪公權10 年。判刑確定初期於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服刑,1957 年6 月14 日送綠島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
廖春陽一家曾於1999 年9 月15 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有關父親廖西盛之補償金申請,後於2001 年4 月21 日經第2 屆第6 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案件2018 年12 月7 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