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66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吳沼木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66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沼木、吳復、蔡添丁、蔡西涵、陳配
  • 產製日期: 41013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066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沼木、吳復、蔡添丁、蔡西涵「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陳配「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