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245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鄧滌雲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245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鄧滌雲、楊文煥、劉榮宗、劉景濂、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姚家瓘、劉安泰
  • 產製日期: 41080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245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鄧滌雲、楊文煥、劉榮宗、劉景濂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姚家瓘、劉安泰均無罪。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