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澄字第3587號裁決書

  • 案件名稱: 陳新發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澄字第3587號裁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新發、吳子仲、吳柏青、陳輝煌
  • 產製日期: 41082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澄字第358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新發、吳子仲、吳柏青、陳輝煌不付軍法審判。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