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澄字第2335號裁決書
- 案件名稱: 林建中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澄字第2335號裁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建中、吳炳南、蘇匡模、方重雄、陳啟楦、鄭淑媛、賴翠錦、潘英章、潘英雪、張忠雄、曾木欽、何乃智
- 產製日期: 4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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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澄字第233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建中、吳炳南、蘇匡模、方重雄、陳啟楦、鄭淑媛、賴翠錦、潘英章、潘英雪、張忠雄、曾木欽、何乃智均不付軍法審判。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8項、第231條第1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