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剛判字第1291號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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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姚國驊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剛判字第1291號起訴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姚國驊、謝淑儀、徐文熙、陳祖謨、鄭學參
  • 產製日期: 48090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8)剛判字第129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姚國驊等因叛亂等嫌疑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戒嚴法第8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軍事審判法第145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