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311)(1984年3月21日)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 x 高:0.048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4003007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4年3月21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311),包含信封及信箋,信箋上貼有剪報一張。部分內容如下:
    慶:我已申請郵購《世紀常用英漢辭典》,轉告廷昱,別重複了。翻譯小說,最麻煩的是「選詞」的問題,日文詞彙似比中文豐富,我老是被逼的絞腦汁苦思。「關西辯」恐怕得在全書譯完後再仔細校訂了,目前仍難免半懂半猜,憑上下文判讀。今天譯到97頁(稿紙89張),由於對白部分遠不如長篇大論多,一時尚難加速。急需『日華大辭典』,建宏書局版,比舊的那本多六、七百頁,暫可濟急。九折378元,寄390元,註明掛號郵寄,比較保險。附剪報一張。這事似應通知廷昱。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