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廷朝1984年3月14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310),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八號收到二月二十九日(四號發)的,今晨收到九號(郵戳不明)的家信。回一封信給田家,輕輕一筆帶過賀詩的事。血壓低雖比血壓高稍強,到底不是健康狀態,得小心些才好。你要內外兼顧,東奔西跑,身體不能有差錯;比不得我,什麼事都可以不聞不問,只管吃喝拉睡。我擔心你太重視體重問題,以致忽略營養的攝取。血壓低的人不必愁發胖,多值得羨慕啊!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