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廷朝1984年2月15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305),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明晨提報告申請延長接見和送書回家。寒假就要結束了,趁正月接見人潮退散之後,帶兩個小淘氣來說幾句話吧,這回大概不致讓小筠抓聽筒窮哭了。昨天廷昱和明美來,盡量讓明美講話。聖潔157公分59公斤,排在國中三年級都屬於重量級,哪裏像小學生?聖暉愛看牛頓雜誌,每天提出問題難倒父母。仁美家長會長倒會兩千多萬,除夕前全家夜奔他鄉,居然沒有牽累到她!她的烹飪技術比從前高明很多,「魷魚炒芹菜」頗獲老周好評,但比起你還差一截。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