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廷朝1984年1月9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298),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整整悶了一個星期,一步也沒跨出室外。今天太陽露臉,出去跑幾圈,覺得精神百倍。老周接見,拿回來一大堆珍品──烏魚子、烏魚膘(精囊?)。我一向不懂得細細品嚐,老是一口氣吞進去,引得他哈哈大笑。你授國文課,有沒有使用陶淵明、杜甫、李白、韓愈、李商隱、元稹、白居易的詩文為教材?陳宣恪考證這些人物的背景和作品,極為精詳。譬如他舉出很多史料,證明陶是世代信奉「天師教」(道教的一派)的溪族,桃花源應該影射北朝中原漢人聚族而隱居的塢堡,避秦的「秦」指苻堅的前秦,李白本非漢人......都很有參考價值。他最拿手的是魏晉南北朝和隋唐史,等我讀完這三本後,再挑選幾則趣聞傳報好了。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