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295)(1983年12月26日)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 x 高:0.05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40030056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3年12月26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295),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寄兩張照片給你,八張3元~10元的舊郵票給阿奇。上週六高牧師娘等接見,提起「義光」(?)教會今天有一次聚會的事。她精神不錯,倒是助選的周清玉病得不清。領隊的許榮淑有事先走了,沒見到面,據說身體比競選時好些。這兩天特別冷,穿起衛生褲,又覺得太暖。阿奇的鼻炎會不會復發?我們除了洗澡和運動時之外,都穿三件以上衣服,兩雙襪子,睡前關窗,只留一條小縫透透氣,因此有大感受十度C寒流的威脅。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