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廷朝1983年11月6日寄給張慶惠書信(286)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上週五,回信給曾心儀。約三個月前,收到她的長信,一直拖延(忘了),週四又收到她的小卡片,提醒我,不好再賴。她跟富忠是否仍很親密?
阿文來信,說媽媽身體稍差,廷昱忙碌、焦躁、憔悴。又提到新生代勇於內鬥,不肯奉獻,相當不滿。謝孝德上回在台北拿三千票,顯然是丑角類;楊良茂已變成選舉販子,未必能攪局;倒是缺乏文宣人才,值得憂慮。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