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信箋(一))(199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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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7 x 寬:25 x 高:0.0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453-00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90年5月14日寄給張慶惠書信的信箋(一),部分內容如下: 慶:昨天晚上,忘了提到一件事。我這回在大阪站提示JR周遊卷兌換證,因為晚了一天(三、廿七),碰釘子。發行日期是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廿九日是李朝全他們來日的日期),必須在三個月內提示。否則只能退錢(十二月廿六日以前)。我現在寄回台灣,由你處理,好像是東南旅行社賣出的,跟他們換以後的周遊卷兌換證亦可。上次晚了十個月,還能兌換,想不到這回遇上內行人,只有花錢買票上東京了。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