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孟淑寄給魏廷朝的書信(1990年3月26日)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36.4 x 寬:25.7 x 高:0.10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448
  • 藏品簡介:
    1.田孟淑1990年3月26日寄給魏廷朝的書信,包含信封、期刊報導及照片,部分內容如下: 標題: 給恐嚇者 / 代噶馬蘭三週年感言。 五月十六日凌晨兩點多,我一個人正在雜誌社趕稿趕得不亦樂乎,桌上電話突然嘟嘟嘟大想起來,拿起聽筒「喂?」了半天,電話那頭竟然一片死寂。終於來了,我心想。在環保聯盟宜蘭分會的一些朋友接連受到恐嚇之後,這下總算想到我了,不錯,還算沒看輕我。掛回聽筒,我一面繼續趕稿,一面不由得想起,整個樓上、樓下辦公室,只剩下我一個人了,只恨當年沒去學什麼跆拳道或柔道──但是當年我那想得到,關心環保還要用上這些?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