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附件)(1988年4月18日)(日)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18.2 x 寬:25.8 x 高:0.018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432-003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8年4月18日寄給張慶惠書信中的附件,為大阪經濟法科大學的北島平一郎給魏廷朝的「非專任講師委囑狀」(日文)部分內容如下: 魏廷朝 先生:昭和63年度,如下記的內容,聘請您為大阪經濟法科大學非專任講師。昭和63年4月1日,大阪經濟法科大學 學長 北島平一郎 記。(1)擔當科目,委囑期間。 科目名:中國語。期間:一年。星期幾:週三。教室:3200。 (2)津貼是依照本大學的規定辦理。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