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信箋)(198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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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5 x 寬:20.8 x 高:0.013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427-00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7年4月9日寄給張慶惠書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掃墓至少要跑三處,如果沒有車子,委實不方便。以前都靠廷洋運輸,現在多了老么的一部,應該不致太困難了。清明會餐恐怕無法就近在埔心辦,媽媽走了,氣氛大概也不大相同了。聯想到中平路,過了八十的老人家,還能來去自如,照顧小外孫,何等叫人欣喜羨慕!你能天天同她見面,真是幾世修來的好福氣啊!但願多多珍惜大好時光,夕陽無限好。廷昱的生日是廿三還是廿四號,記不清了。帶兩小去跟魏紅熱鬧一下也好。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