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信箋)(198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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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8 x 寬:25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404-00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6年8月28日寄給張慶惠書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藥照吃,費腕力的運動不做,但好像看不出什麼明顯的效果。大概這類毛病要靠平日的保養,先防止惡化,再慢慢談治療。前天晚上,放映《早安台北》,因為忙著寫東西,沒去觀賞。這幾天練習唱歌,準備明天參加比賽,第一班老人居多, 五十左右的就成了主力,要站到排面的中央去。自選曲《遊子吟》令人感慨萬分,我有三條媽媽裁製的內褲,一直捨不得穿。現在,紡織工業取代了女紅,連「慈母身上衣」都未必是自己用針線縫的了。不知道將來孩子們會不會一直惦記著媽媽?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