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信箋)(198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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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325-00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4年12月16日寄給張慶惠書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我已申請郵購增訂《辭海》上、中、下冊及續編計四冊獲准,價金1,500元,共有五千多頁,中華書局極少「特價」賣書,最近大登廣告,機會豈可錯過。但願商務也能跟進,愛書人就有福了。昨天中央副刊登載蔡信發所列的現代國學必讀書目(最低標準)十種:《四書》、《禮記》、《史記》、《資治通鑑》、《荀子》、《老子》、《莊子》、《說文解字》(段玉裁註)、《古文觀止》、《唐詩三百首》。《說文解字》和《禮記》是否有必要去讀,我甚感懷疑。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