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212)(信箋)(1982年9月16日)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4.8 x 高:0.02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306-00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2年9月16日寄給張慶惠書信(212)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昨天收到十日的家信。廷昱接見,來得太晚了,菜統統留到今天早上吃,撐得肚子發脹,幸虧「魚」被退回,不然更吃不消。下午接見,一定要趕在三點以前登記,菜帶得少一些。星期三上午如果太擠,何妨改到星期五下午?小奇至少已兩遇「病難」。經一事,長一智,只要不留下太明顯的疤痕就好。孩子們的癒合力強,大概不甚礙事。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