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87)(198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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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8 x 高:0.04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282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2年3月31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87),包含信封、信箋及便條,部分內容如下: 慶:週六接見回來,收到《文藝春秋》二、三月號、《讀者文摘》、《新潮》和吳老送來的《老殘遊記》、《花落蓮成》(姜貴)、《尹縣長》(陳若曦)、 《莎喲那啦再見》(黃春明)共計八本書。那首七絕,越改越不對勁,大概被腳韻套死了,變不出花樣來。暫時記下,待你「相佛」,看看是否過得了關:「累世清芬德業深,今朝博濟報嘉音;精誠動處天垂祐,千里聞名增信心」。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