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的張慶惠書信(155)(198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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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8 x 高:0.0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251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1年8月17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55),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百科全書》是備查的工具,讀起來相當吃力;希望能看一些傳記,作為調劑。中、英、日文均可,學人、政治家的自傳或回憶錄尤佳。昨晚翻「邱吉爾」欄,頗多感觸。我沒讀過他完整的傳記,只看他的《大戰回憶錄》和《英語民族史》,不免覺得遺憾,因為對他的幼小時期所知太少。他小時候經常不快樂,說話結結巴巴,功課很差。他頑固而元氣十足,老是弄得同學們惱火。父親是保守黨領袖,母親忙於交際,簡直沒有時間陪孩子。他升不了級,沒有資格念希臘、拉丁文、一直留在英文班,結果「英文句子的結構深入他的骨髓」。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