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件共有六張照片影本,照片正本登錄號:20130010274(上排中間)、20130010340(下排中間)。上排左側照片為涂炳榔關押於新店軍人監獄時期獄中的籃球隊合影;後排由左至右分別為曾清萬、林聖侯、上士班長、林文惠、于看守長、林澄水,前排左一為呂錫寬、右一為蘇錫賢。上排右側照片亦為新店軍監新新籃球隊合影;後排由左至右分別為呂錫寬、上士班長、于看守長、林文惠,前非由左至右分別為林聖侯、曾清萬、王看守長、林澄水、蘇錫賢。下排左側照片由左至右分別為曾清萬、林聖侯、蘇錫賢、呂錫寬、林澄水、林文惠。下排右側照片為林澄水個人照。
2.涂炳榔(1929-2018),臺灣嘉義人。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臺南縣議會成立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涂炳榔被推為東石區的學生代表;事後因自首被關一週。1948年以同等學歷考取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藝術系,師承溥心畬、陳慧坤、黃君璧、廖繼春等名家。1949年臺大與師範學院學生「單車雙載」引發「四六事件」,涂炳榔因返鄉掃墓而躲過軍警大規模逮捕。然,1951年臺大學生陳元智於自白書中坦承曾參與同鄉張璧坤籌組的讀書會,並閱讀《唯物論辯證法》,故牽連涂炳榔及吳逸民等人於1952年接續被捕,涂炳榔等人被指涉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判處10年有期徒刑。同年被移送關押於新店安坑軍人監獄。服刑時擔任監獄外役工作,時常與獄友苦中作樂,繪製卡片寄予親友。1962年刑滿開釋。
參考資料: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