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瑞發

廖瑞發(1910-1950),男,臺北縣蘆洲人,蘆洲公學校(今新北市蘆洲區蘆洲國民小學)畢業,商。因涉入中共省工委會案與臺灣新民主自治同盟廖瑞發等案被槍決。 日治時期廖瑞發參與臺灣共產黨,並與王萬得、蘇新、簡吉、蔡孝乾等人一起反抗日本當局;1931年臺灣共產黨遭日警瓦解,廖瑞發等臺共成員被逮捕,判刑2年。1946年中共派遣蔡孝乾返臺,組織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蔡孝乾即找廖瑞發協助,以蘆洲為據點,成立臺北市工作委員會,廖瑞發並吸收郭琇琮、李中志加入。1947年二二八事件時,廖瑞發與李中志、郭琇琮集結學生組織武裝起義,3月4日李中志找陳炳基、葉紀東預備進行武裝抗爭,動員北部學生進行戰鬥編組成學生軍,預計攻佔景尾(今景美)軍火庫,而廖瑞發為指揮中心,計畫一旦攻佔軍火庫後,立即進攻警備司令部,同時連絡烏來的原住民頭目支援作戰,卻因為時間配合不上,未能掌握先機而退卻,武裝攻擊計畫宣告失敗。 1949年廖瑞發與李中志發展臺灣新民主自治同盟,由蔡孝乾指示其發展為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外圍組織。1949年9月李中志因訂購日本共產黨機關報《紅旗》雜誌,將收據藏在旗桿內,放於租屋處天花板,但搬家時忘了帶走,被後來的外省房客發現,向保安司令部告發。保安司令部發現李中志住處有楊廷謙來往信件,在楊廷謙家中則有「臺灣新生建設研究會」名冊,結果以此牽連原延平學院校長朱昭陽與弟弟朱華陽、陳成慶及該校多名教員。保安司令部指控李中志負責聯絡臺北工商界,朱華陽負責聯絡金融界,楊廷謙負責聯絡新竹地區工商、教育界,圖謀擴大組織為匪宣傳。1950年6月30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安潔字第1110號判決書,廖瑞發與李中志被以「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罪,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兩人於1950年7月2日被槍決於馬場町。 鐵路局案的受難者之一陳景通早期曾接受廖瑞發指派任務,幫他帶東西到南部給友人,與廖瑞發有密切來往,他印象中的廖瑞發是一位慈祥、實在的前輩,常與他談論社會道德等問題。廖瑞發罹難後,妻子獨自撫養年幼的三女一子,家中值錢的財物也被沒收一空,在家徒四壁之下,只能以替人幫傭煮飯將四個孩子撫養成人。獨子廖至平為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現任會長,熱心致力於受難前輩及家屬的服務。 1999年廖至平等人代表向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1年4月21日經第二屆第六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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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藍芸若
    • 當時年齡: 39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110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