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來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新竹市經營腳踏車買賣及修理。同年3月2日擬自新竹市前往臺北市探望親人,行經旭橋大水溝附近,無故遭國府軍機槍掃射死亡。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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