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發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花蓮縣政府秘書及工商股長,曾參與花蓮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相關活動,同年3月中旬遭國府軍逮捕,羈押4個月餘,並遭刑求,且被免職。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