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財

    • 當時年齡: 20 歲
    • 當時職業: 修汽車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8年
    • 裁判書字號: (38)訴字第17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無罪判決確定前受羈押,共受羈押271日,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