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8年聲字第0058號刑事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周自強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8年聲字第0058號刑事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相關當事人: 周自強、莊輝彰、趙制陽、童佩頊、方啟明、許華江、盧秀如、王耀華、黃金楊、陳錢潮、許冀湯、孫達人、陳炳章、史習枚、鮑世緒、申德建、張光直、陳琴、藍春豪
- 產製日期: 3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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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書字號:(38)聲字第005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周自強、莊輝彰、趙制陽、童佩頊、方啟明、許華江、盧秀如、王耀華、黃金楊、陳錢潮、許冀湯、孫達人、陳炳章、史習枚、鮑世緒、申德建、張光直、陳琴、藍春豪羈押期間各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