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習枚
- 史習枚 --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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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習枚(1923-1987),筆名歌雷,男,江西九江人,1949年被捕時26歲。上海復旦大學新聞系畢業。1945年來臺,1947年8月1日在《台灣新生報》副刊創設「橋」週刊。「橋」的名稱源自史習枚就讀復旦大學時創辦的一份以自由主義自許的壁報。他在〈刊前序語〉中指出:「橋象徵新舊交替,橋象徵從陌生到友情,橋象徵一個新天地,橋象徵一個展開的新世紀。」史習枚一方面延攬通曉中、日文的臺灣作家,將日治時期臺灣作家以日文寫作的文章翻譯成中文,發表在《橋》副刊。另一方面,也在全臺各地舉行作家聯誼會,力邀本土作家一同為《橋》副刊筆耕。在《台灣新生報》工作之餘也負責《觀察》週刊臺灣版、並活躍於當時臺北各項戲劇活動。
史習枚所牽涉之案件為「四六事件」。1948年楊逵撰寫《和平宣言》,主張以和平方式停止國共之爭,具體訴求政府還政於民、停止政治逮捕、釋放一切政治犯、合理分配經濟利益,以及由上而下實施地方自治。草稿經鍾平山過目後,油印廿餘份供各方斟酌修正。其中一份寄給《台灣新生報》史習枚。史收到時,恰為上海《大公報》記者來訪瞥見,記者取走宣言並報導此事。《宣言》內容於1949年1月21日在上海見報,甫接任省主席的陳誠正好路經上海、閱報後大怒,抵臺即下令法辦。1949年4月6日遭逮捕,和楊逵、鍾平山、董佩璜以及四六事件學生多人同監,關押於臺北監獄,但史習枚並未與楊逵、鍾平山、陳軍三人列作同案被告,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38)偵字第9號判刑。1950年3月24日因親友營救獲釋,共繫獄354天。
史習枚離開監獄後,一度開設廣告公司。1955年擔任嘉義《臺灣日報》代總編輯,1959年在復旦同窗劉昌平引介下進入聯合報集團,1962年擔任《聯合報》編政組主任,1963年轉公共服務主任,轉任副刊〈萬象版〉編輯、再轉至《經濟日報》副刊。
1967年9月19日《經濟日報》副刊登載一篇小說〈噩夢〉,這篇由讀者投稿的小說內容描述一位曾在金門前線立功、獲頒勳章的國軍軍官,退役後生活困頓犯下搶劫案,在獄中看盡黑幕,最終遭判死罪。時任副刊主編的史習枚,決定以全版篇幅刊登。小說見報後被指「打擊民心士氣、醜化黨國」。由於《經濟日報》不久前方因「政府對日交涉琉球事件新聞處理不當」而遭警告。本案發生後,報社遭停刊四日處分。總編輯丁文治、副刊主編史習枚,以及記者王廣滇等三人被迫離職、「永不錄用」。史習枚離開聯合報團之後,曾擔任《美華報導》發行人。1987年9月24日病逝臺北榮總,得年66歲。
2002年史習枚後人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冤獄賠償,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史習枚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後共受羈押309日,准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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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陳百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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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新生報社編輯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8年
- 裁判書字號: (38)偵字第9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3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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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