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38年聲字第0013號刑事裁定書
- 案件名稱: 許冀湯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38年聲字第0013號刑事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許冀湯、申德建、莊輝彰、趙制陽、陳琴、許華江、孫達人、藍世豪、王耀華、陳錢潮、鮑世緒、史習枚、方啟明、董佩璜、張光直
- 產製日期: 3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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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38)聲字第001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許冀湯、申德建、莊輝彰、趙制陽、陳琴、許華江、孫達人、藍世豪、王耀華、陳錢潮、鮑世緒、史習枚、方啟明、董佩璜、張光直等羈押期間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