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8年安澄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廖學銳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8年安澄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廖學銳、鄭慶龍、陳東海、張如松、郭錕銘
  • 產製日期: 38122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8)安澄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廖學銳、鄭慶龍「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2年。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告同胞書1份沒收。陳東海、張如松、郭錕銘均無罪。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73條、第65條第2項、第66條前段、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