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澄字第0456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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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張振文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澄字第045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振文、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
  • 產製日期: 40013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澄字第045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振文「參加叛亂組織」減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均無罪。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第10條、第12條;刑法第18條第2項、第65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