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55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玉瑛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55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玉瑛、曾阿華、林進興、余日旺
  • 產製日期: 4203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安度字第055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玉瑛「連續藏匿叛徒」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曾阿華「藏匿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林進興「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5年;「未受允准持有炸藥相類之爆裂物而無正當理由」處有期徒刑1年;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余日旺免刑。陳玉瑛、曾阿華所有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項、第9條前段、第10條後段、第12條;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4款、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186條、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