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普字第0049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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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吳炳坤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普字第004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炳坤、張泉地、陳恩泉、許直勝
  • 產製日期: 5010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警審普字第004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炳坤、張泉地、陳恩泉、許直勝「違背職守而祕密結社」,吳炳坤處有期徒刑2年;張泉地處有期徒刑1年6月;陳恩泉、許直勝各處有期徒刑1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陸海空軍刑法第12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