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年警審特字第0021號/54年警審特字第002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福財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年警審特字第0021號/54年警審特字第002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福財、王桐西、孫廷旺、卓水生
  • 產製日期: 54122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4)警審特字第0021號/(54)警審特字第002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福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王桐西、孫廷旺、卓水生「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