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聰敏等之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檢察官起訴書(手抄後複印之文宣資料)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36.4 x 寬:25.9 x 高:0.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林伯耀
  • 登錄號: 20250010001-001
  • 藏品簡介:
    1.本件「謝聰敏等之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檢察官起訴書(手抄後複印之文宣資料)」為威權時期政治案件重要資料之再製文本,內容為六十年度警檢訴字第142號起訴書,指涉謝聰敏、魏廷朝、李敖、李政一等人涉叛亂罪名之指控。文件以手抄後複印方式流通,反映當時在言論受限環境下,異議資訊透過地下網絡傳播的現象。
    2.謝聰敏(1934-2019),彰化二林人,臺大法律系及政大政治研究所畢業。1964年,他與彭明敏、魏廷朝共同草擬並印製《臺灣自救運動宣言》,因而遭逮捕,並以「預備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罪名判刑10年;1969年減刑出獄後,又於1971年因美新處爆炸案遭誣陷涉案再度被捕,歷經嚴重刑求,最終被判刑15年,後減刑出獄。出獄後赴美從事臺灣民主運動,曾擔任臺灣人公共事務會副會長。1989年返臺後投入政壇,1996年當選立法委員,推動《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通過,2000年出任總統府國策顧問。1999年提出政治受難補償申請並獲通過,2018年其兩次政治案件的有罪判決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