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奇

本案為00704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古文奇(1924-),臺灣臺中人。00704申請案於1999年4月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3月13日經第1屆第13次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002號
    • 判決主文: 古文奇免刑但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1年5月,交付感化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