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川
- 王東川 1927年出生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王東川,1927年生,男,山東牟平人。烟台初中畢業,1947年於馬尾海軍練營受訓,1948年冬季調至美頌軍艦,任帆纜中士。所涉案件為「海軍美頌軍艦毛却非等案」,被捕時33歲。
1949年10月19日美頌軍艦停泊香港時,艦長毛却非企圖帶領該艦投共,當日深夜遭輪機長謝恒等人發起行動壓制並駛返臺灣,是為「海軍美頌軍艦毛却非等案」。10月19日晚間,王東川擔任值更衛兵,經告知申功慶班長要他到電信室,抵電信室後身上槍枝突被繳去,後被押在冰艙,再轉押在羅經室。
1949年11月24日在左營海軍總司令軍法處部法庭,接受軍法官陳書茂訊問。對於軍法官的問話,王東川多以「不知道」、「沒有」、「不在」回答。
1949年12月31日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召開合議庭,審判長史元培,審判官計宇亮、陳書茂,書記官譚文彬。由於王東川表示被押前不知道毛却非有叛變行為,加上無證據證明犯罪。因此,王東川最終獲判無罪。
自10月19日被捕,12月31日被判無罪,判決前遭押2個月又12日。
王東川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張力
1949年10月19日美頌軍艦停泊香港時,艦長毛却非企圖帶領該艦投共,當日深夜遭輪機長謝恒等人發起行動壓制並駛返臺灣,是為「海軍美頌軍艦毛却非等案」。10月19日晚間,王東川擔任值更衛兵,經告知申功慶班長要他到電信室,抵電信室後身上槍枝突被繳去,後被押在冰艙,再轉押在羅經室。
1949年11月24日在左營海軍總司令軍法處部法庭,接受軍法官陳書茂訊問。對於軍法官的問話,王東川多以「不知道」、「沒有」、「不在」回答。
1949年12月31日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召開合議庭,審判長史元培,審判官計宇亮、陳書茂,書記官譚文彬。由於王東川表示被押前不知道毛却非有叛變行為,加上無證據證明犯罪。因此,王東川最終獲判無罪。
自10月19日被捕,12月31日被判無罪,判決前遭押2個月又12日。
王東川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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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海軍美頌軍艦帆纜中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翌晏字第30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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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