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竹修

彭竹修(1925-1951)男,湖南麻陽人。軍醫學校畢業,1946年12月由國防部派至臺灣海軍第三醫院任職,1948年12月調任美頌軍艦三等軍醫佐軍醫官。所涉案件為「海軍美頌軍艦毛却非等案」,被捕時24歲。
根據官方檔案,毛却非於1949年10月17日在彭竹修寢室內,將打算把美頌軍艦交付中共之事,告知彭竹修及槍砲官張紀君。彭竹修謂尚待考慮,但未作反對表示。19日午夜12時許,輪機長謝恒知悉此事,決定先發制人,與部分官兵騙取值更士兵王東川之手槍,再將王東川、張紀君拘禁,取得槍砲庫鑰匙,將武器攜出,分給官兵,先後將彭竹修等人拘禁。
1949年10月22日彭竹修於海軍總部軍法處法庭受審,軍法處認為彭竹修雖表示對於10月17日毛却非的投共提議不表贊同,且擬反抗,但其所謂反抗,並未見諸實施;雖對投共沒有積極行為,尚難與毛却非、張紀君構成共同正犯。核其行為,認定以參加叛亂之集會罪論處,最後判決為:「參加叛亂集會,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1950年3月30日入國防部臺北軍人監獄服刑,同年6月,表示被扣時有一口皮箱被唐志陶用木棍撬開,其中一台Petre照相機被唐志陶取走。8月中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尋獲照相機,由於在監人不能親往具領,彭竹修乃於9月12日請軍人監獄代為具領保管,海總軍法處於11月9日送交軍人監獄代轉。
1951年5月17日自軍人監獄調至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綠島新生訓導處,編入第一大隊第四中隊。不料5月31日上午5時因心臟衰弱病逝。根據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的說明及死亡證明,指稱彭竹修素患有肺結核,後病情加劇,5月31日已神智昏迷,經注射強心針劑仍無法挽救其生命。其後被葬於綠島流麻溝公墓,是第一位葬於此公墓的政治受害者。
彭竹修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2022年4月29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張力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海軍美頌軍艦三等軍醫佐軍醫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翌晏字第30號
    • 判決主文: 参加叛亂集會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限制人身自由,1951獄中病逝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