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盛坤
- 盧盛坤 男 1920年出生 臺灣 臺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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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盧盛坤(1920-),臺灣臺北人。
依(39)安潔字第176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蘇澳水泥廠工人,其由陳文章吸收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立蘇澳支部,並受指使於變亂時保護該廠,不任破壞。1950年5月22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5年。1955年5月21日刑期結束,5月28日開釋。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6月經第2屆第7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依其之自白及同案被告之供述互證為據。惟原判決對該組織之性質與目的均未深入查證,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因此難認其有參加叛亂組織之行為,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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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76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4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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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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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