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賜一

    • 第一案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8年
    • 裁判書字號: (38)訴字第10號
    • 判決主文: 共同連續以暴動意圖竊據國土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徒刑執行完畢後感訓處分6月,惟於感訓處分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
    • 第二案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台北監獄監犯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598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