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添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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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添進(1918-1952),男,新竹人,日治時代讀過工業學校。其配偶為曾金柳,育有子女5名。1951年5月11日,因為涉入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的「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新竹鐵路機務段蕭清安等案」(《匪案彙編2》列為匪臺灣省工委會新竹鐵路支部王顯明等叛亂案),涉嫌參加共黨組織被捕,當時他是鐵路局新竹機務段修理匠,年齡34歲。 1951年10月17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對王添進提起公訴,其「被控犯行」如下:「經匪劉賽慧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王添進又介紹許炳桐、曾仁根參加匪幫,並將匪《經濟危機》一書閱讀後交予許炳桐傳閱」,未具體求刑。 據1952年1月10日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0106號判決書,指王添進於1950年6月,由在逃之劉賽慧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並吸收許炳桐、曾人根(在逃)等二人,加入組織,同為一小組,由王任小組長,而蕭清安、余火珠、王添進、鄭秋徒四人因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生活外均沒收。1952年3月26日四人同赴刑場槍決。 臺灣省工委會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新竹鐵路機務段蕭清安等案共槍殺5人,只要自首供出其他人就可活命,如葉榮富、王顯明被抓後,自新後都供出他人。王添進和鄭秋徒一樣,都不願意供出其他人。王添進在1951年9月11日接受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偵訊時,他表示不認識林佳楓,也沒有吸收黨員。劉賽慧曾對他說,有本日本工業技術研究的書,請他參加研究。劉賽慧曾把《四大家族》、《經濟危機》放在他家,雖然看過,但不懂其中意思。王添進被槍決之後,整個家庭生計由其配偶曾金柳負責,當時最大的兒子13歲,須外出打零工以幫助家用,最小的女兒因扶養困難,只好送人領養。由於家庭破裂,兒女無法得到很好的教育,長達數十年時間,戶口名簿被以紅字特別標明,家裡的人常被傳喚到派出所問話,男孩在當兵期間受到特別關注,出社會後在工作及婚姻上,也受到莫名的干擾。 2000年8月王德雄、王德明等人代表王添進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2年5月18日經第二屆第二十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8年10月4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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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侯坤宏
    •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鐵路局機務段修理匠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010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