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文開
- 糜文開 男 1908年出生 1983年卒 江蘇 無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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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文開(1908-1983),男,江蘇無錫人。1970年因「潛匪」嫌疑被捕,時63歲。
父母早逝,由伯父撫養長大。堂兄弟多左傾,糜耳濡目染,兼讀左翼書刊,思想遂左。1928、1937年,先後畢業於無錫中學師範科、北平民國學院。官方檔案稱,糜1929年在上海與李白英、宋青萍等共黨份子往來,不久在堂弟糜文煥介紹下,加入中共外圍組織。1936年,考入交通部電政局,派往福州工作。因在報紙投稿,結識左翼文人寇冰華;透過寇的引介,與鄭文蔚、陳學英等人過從,並從事「文運」,宣揚普羅文學。
1937年離開電政局,回蘇任教,與左翼人士斷聯;同時結識國民黨幹部蔣嘯青,透過蔣的引介,接觸黨的理論後,思想又轉右。1940年進外交部;1942年由羅家倫介紹,加入國民黨,旋入中央訓練團黨政班受訓。從1940-1970年被捕為止,先後派駐緬甸、印度、菲律賓、泰國等國使館;亦數度回任外交部,公餘在臺大、師大兼課。被捕時為駐泰大使館一等秘書。
1966、1970年,調查局先後偵辦姚勇來夫婦案、李荊蓀俞棘案時,姚、俞皆供出糜早年的紅色背景,乃於1970年11月密請外交部將其設局調回,羈押於三張犂留置室。惟糜年高體衰,血管硬化;且消息走漏,外電披露,對當局造成壓力;兼以當年入黨,已報告之前在福州的紅色經歷,調查局無法任意刑求羅織,只能就其進入外交部後是否繼續「為匪工作」加強偵訊。檔案顯示,調查局對其1950年中(共)印建交後,並未隨使館撤臺,疑其投共未遂;糜則自稱逃往香港,應錢穆之邀,在新亞書院講課,並從事反共文藝創作,1953年始到臺灣。
1972年2月,警總軍法處宣判。法官不採調查局「投共未遂」之說,反稱許糜1951年以後「主動反共,拒與共匪同流合污」,糜得免重刑;惟仍以大法官釋字68號為由,認其並未辦理自首登記,依《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交付感化,代以保護管束。計坐牢1年3個月,在潛匪案中,處置甚輕。
出獄後,雖恢復原職,但身心俱創,斷續生病。退休後,仍在文化大學印度研究所任教,1983年卒。生前譯著甚豐,專著有《泰戈爾詩集》、《印度三大聖典》等15種,另與妻裴溥言(臺大中文系教授)合著《詩經欣賞與研究》等9種。本案在補償基金會未有卷檔,促轉會的「轉型正義資料庫」和4波刑事判決撤銷公告,亦未見其名。另,裴溥言為黨國大老裴鳴宇之女,有妹名裴深言,深言的戀人為陳映真。這是裴家與政治犯的兩段因緣。
糜文開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的撤銷判決處分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李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