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鳳嬌

鄭鳳嬌,1924年生,女,苗栗人。1953年4月因涉嫌「劉志浩讀書會案」被羈押,時業工,年30歲。1954年3月10日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根據官方檔案,劉志浩因加入共黨外圍組織讀書會,於1950年11月開始四處逃亡。逃亡期間曾匿居於遠親鍾玉輝處30-40天,並告知自己因共黨嫌疑恐政府查覺緝捕而逃亡,劉告知鍾玉輝時,鍾妻鄭鳳嬌均在場,聞悉未舉發。1953年4月5日被國防部保密局逮捕。 1953年11月19日經軍事檢察官嚴同暉作成(42)安序字第5272號起訴書起訴。12月28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審判官彭國壎作成(42)審三字第116號判決,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九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惟查鄭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其夫鍾玉輝亦係本案被告,家中尚有幼兒四個,亟待撫育,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予宣告緩刑。1954年3月10日,經國防部(43)清澈字第685號令核定。 鄭鳳嬌未見於補償基金會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撤銷判決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侯坤宏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業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3字第116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