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曾澤
- 劉曾澤 男 1924年出生 2004年卒 河北 遷安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劉曾澤(1924-2004),河北遷安人。
依偵訊報告表、(46)審特字第2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立板橋中學教員,其供認在桃園農校任教時,經介紹參加「臺灣民俗研究會」任幹事,嗣該會改名為「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其政治目的均為發展組織,擴大支援「解放」等情。1957年6月7日保釋。
其家屬於2011年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12月經第7屆第1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2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9月經第8屆第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法務部調查局函暨附件記載,該局因偵辦叛亂案逮捕劉曾澤,嗣因其態度良好,供述坦承而予交保,復查無後續偵審作為,則劉君於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規定之法定要件,故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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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