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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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和(1912-1953),臺北市人,為家中長男。大學畢業,臺灣鄉土藝術團編劇兼導演,1952年3月因「周文和案」被捕,時40歲。 據判決書指出,周文和於1946年2月間在上海由李成達介紹參加共黨,先後受張志忠、蔡孝乾(中共臺灣省工委會書記)、林昆(駐滬支部書記,旅滬臺灣同鄉會幹部)、詹世平(即吳克泰,臺北市委)、郭琇琮(臺北市委書記)等之領導,其在滬任臺灣同鄉會辦事員時,曾奉命幫助林昆照料共諜人員並掩護來臺工作。 1947年7月自滬返臺,奉蔡孝乾命,負責連絡來臺難民,嗣因工作困難,改由詹世平領導,己則從事文化工作,編撰「白蛇傳」、「愛情悲喜曲」、「現實的一課」等左傾劇本,並由林秋興勸邀加入臺灣鄉土藝術團,擔任劇務兼導演。該團團長是徐淵琛,副團長是郭琇琮,周文和是編劇兼導演,另有成員林秋興、林自蹊(臺北保健館X光師、外號「X林」)等人,將許多經典的民俗故事如「白蛇傳」等改編成劇本,但版本與內在意涵全然相反,並以改良版歌仔戲形式演出舞臺劇,希望讓社會大眾多多接觸藝術,推廣相關理念,曾在臺北市中山堂進行了3場公演,深獲民眾好評。卻因此被指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迨詹世平逃滬,臺灣鄉土藝術團改由郭琇琮領導,周文和遂和郭共同負責策劃。 1949年10月林秋興被捕後,周文和即四處逃避,嗣於1951年11月閱讀《台灣新生報》,見政府公布未獲共諜名單中有其姓名,遂向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投案,但投案時對以往參加共黨組織及活動實情全部隱瞞,為國防部保密局查覺,於1952年3月6日將周文和逮捕,並電前臺灣省情報委員會撤銷自首,於8月24日解送保安司令部軍事檢察官偵查。 周文和在審理中僅承認曾應林秋興之邀擔任臺灣鄉土藝術團劇務兼導演工作,編撰「白蛇傳」等劇本,對於參加共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事則予以否認;但查保密局解案原卷,周文和對如何在上海參加共黨、如何奉命幫助林昆照料共諜人員並掩護來臺工作等事,則供述極為明確,復經蔡孝乾指證,與其所供全相吻合。9月18日起訴,被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案經呈送國防部後,認為周文和閱報後向保安司令部投案,不合於自首條件,但究係自動投案,足見尚有悔意,可否貸其一死,減處無期徒刑,以示政府寬大。惟呈送總統府後,參軍長桂永清以「周文和加入匪黨後有掩護匪諜來臺及為匪宣傳等工作事實,嗣以在報端獲悉已被通緝乃投案自首,但將上項工作事實全部隱秘,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於1952年3月間將周文和逮捕,送經保安司令部判決死刑,所判死刑尚合,擬照原判核准」。此一建議獲蔣介石同意,就此判決確定。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1952年11月15日(41)安潔字第3093號判決,周文和被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於1953年1月24日執行槍決。1999年5月14日其弟周文義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01年3月3日經第二屆第四次董事會審查通過予以補償。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撰寫者/資料來源: 歐素瑛
    •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劇團導演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3093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