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界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高雄市苓雅區區長、《新生報》印報廠廠長及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高雄分會委員。同年3月6日為維持時局避免動亂,由處委會推舉與市長黃仲圖等人為和談代表,攜帶民間意見,以和平使者身分,前往壽山要塞司令部面陳彭孟緝。詎料受難者上壽山後即遭逮捕,羅織「非法組織保安隊,擾亂治安,提出不法條件,脅迫繳械」等罪名,未經審判逕行槍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