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6年安訴字第3121號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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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蔡聘文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6年安訴字第3121號不起訴處分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蔡聘文、戴淦、殷之葆、吳國華、蔣鳳春、柏鴻烈、林彥中、柏述傳
  • 產製日期: 4610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6)安訴字第31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蔡聘文等因叛亂等嫌疑一案業經偵查終結認應處分不起訴。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軍事審判法第146條第1項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