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39年永治輔字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韓家華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39年永治輔字判決書
  • 產製單位: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韓家華、林聖侯、施茂堅、林光標、李壽官
  • 產製日期: 39010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永治輔字第▯▯▯▯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韓家華、林聖侯、施茂堅、林光標、李壽官「共同參加叛亂組織」各處有期徒刑10年,各處褫奪公權5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但書後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上段;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6項、第6條、第12條;刑法第68條、第37條第2項、第5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