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156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月濤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156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月濤、陳耀祖、張景川、褚鴻森、陳安瀾、陳松林
  • 產製日期: 39061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澄字第156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月濤「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陳耀祖「幫助他人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張景川「為叛徒刺探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褚鴻森「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陳安瀾、陳松林均無罪。
    • 法條:修正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2項;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3項、第7條、第4條第1項第5款、第12條;刑法第100條第1項、第305條、第55條、第37條第1項、第30條、第66條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